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由安全監察部門簽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書》資格證后,持證上崗,否則不能從事架空乘人裝置的操作管理工作。
2、操作應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電系統、信號聯系方式。
3、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足夠的休息并且精力充沛。
4、司機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崗位責任制以及有關的其他制度,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將工具、備品擺放整齊,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二)開車前的準備
1、每次開車前必須進行一次常規檢查,具體檢查內容:
(1)各部位連接螺栓是否松動,銷子是否緊固齊全,有無卡阻或磨損嚴重的托輪。
(2)檢查設備、開關、主電纜、信號電纜等是否完好,各電纜懸掛是否安全、標準。
(3)檢查各轉動部分有無異物或阻卡,否則應及時排除 。
(4)減速機潤滑油、制動器液壓油,油量、油質、轉動部分潤滑油情況,如油量減少、漏油、油質變壞,應及時處理。
(5)制動器的制動閘瓦是否在正常位置上,摩擦表面是否完好、有無油污,制動襯墊厚度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檢查鋼絲繩的排列以及接頭情況及磨損、銹蝕情況。
(6)啟動系統,檢查制動器、電動機及減速機等設備運轉的響聲是否正常,各種安全保護實施及信號報警系統是否安全可靠。
2、開車前,應確認架空乘人裝置運行區內無任何影響架空乘人裝置正常運行的不安全因素,如無行人或其它障礙物等。兩上下車區內確認無障礙物后互相做好信號聯系準備工作。
3、選擇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方式及運行時間,即連續運行或間斷運行。
4、以上準備工作就緒后,等待開車指令,準備開車運行。
(三)開車時的操作:
1、接到開車指令后,首先插入鑰匙轉到“連續運行”按下“電機啟動”再按下“開車預警”按鈕,電鈴警示準備開車;按下“啟動”按鈕,喇叭預警準備開車,預警5s后架空乘人裝置開始運轉,同時顯示窗口顯示架空乘人裝置運行方式及相應的參數。
2、操作人員必須提醒準備乘坐的人員,要等架空乘人裝置運行平穩后方可乘坐,不可追趕架空乘人裝置吊椅。